北师大职工强奸醉酒女校友被判3年6个月 法院驳回上诉(2)

2022-01-14 11:34     澎湃新闻

辩称系互有好感饮酒后偶然发生性关系

王某雨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李小齐当天并没喝多,发生性关系时李小齐是清醒的,自愿配合与其发生性关系,其没有强迫或者违背被害人意志。

王某雨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认为,第一,被害人案发前虽有大量饮酒行为,但结合案发当日的饮酒量及被害人当晚的行为不足以证实或推定其在案发时处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境地。第二,被害人及证人在案发前有饮酒行为,记忆存在不准确的嫌疑,且存在同一证人证言前后矛盾和不同证人证言相互矛盾的情况。第三,王某雨主观上没有强奸他人的故意,客观上未实施强奸他人的行为,本案是两个互有好感的年轻人饮酒后偶然发生的性关系。事后被害人虽然反悔报警,但是也给予了谅解,还曾有撤回报案的表示,刑罚更没有必要介入。

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经查认为,首先,从案发时被害人的状态、证言互相印证来看,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害人李小齐在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

其次,虽然现场证人的证言细节上存在一些差异,但均能一致证明案发前后的事实经过,在案证人的多份证言及在案王某雨的供述、被害人陈述,在本案关键事实上能够相互印证,证明案发当时的客观情况。

最后,从案发前被害人与王某雨的相识情况来看,被害人经他人介绍与王某雨相识不足一周,二人既无任何感情交流,也没有任何暧昧言行,不存在发生性关系的感情基础。从案发后被害人及上诉人王某雨的反应态度来看,被害人在发觉自身遭受侵害后第一时间离开现场寻求他人帮助,并在他人协助下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被害人在侦查阶段多堂笔录以及在一审法院庭审过程中,均能稳定陈述案发过程,进一步证实其拒绝与王某雨发生性关系的态度。

王某雨到案后关于“其对李小齐有好感,但没有顾及别人的感受,现在清醒回想此事,李小齐肯定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的供述及案发后向被害人发送“对不起”“我错了”等内容的短信及微信可以证实其对自己行为的认知。取经之路 受阻 唐僧 打道回府

综上,在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王某雨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北京一中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王某雨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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