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妇被控敲诈勒索羁押635天,申诉6年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270万

2022-01-13 14:48     九派新闻

“我母亲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己立案。”1月13日上午,河南中牟县的马雷勇告诉九派新闻,他的母亲赵刘枝申请国家赔偿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申请书 图|受访者提供

其提供的申请书显示,他们一共请求赔偿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医疗费等共计270万元。

除此之外,他们还请求法院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误判决带来的负面影响。

【1】因索要征地赔偿被控敲诈勒索

赵刘枝的事情,源于9年前的征地补偿。

2013年,河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在修建38号塔基时占用赵刘枝和程某两家土地,赵刘枝先后获得补偿款5000元和6万元。

赵刘枝认为后面获得的6万元是给自己的合理补偿,没想到2015年,她却因此被带走。

一审判决书显示,河南省中牟县检察院指控,河南送变电工程500千伏开封西变220伏送出工程施工项目部的38号塔基永久占了赵刘枝和程某两家共0.27亩地。按照国家相关赔偿标准,二被告人共计应得赔偿款人民币10260元,但二被告人认为按照国家相关赔偿标准获得的赔偿款太少,因此多次以38号塔基占其两家公墓地、在高压塔下面工作容易得白血病等理由到38号塔基施工地以阻挠施工的方式向送变电工程项目部强行索要人民币11万元,其中赵刘枝分得人民币6万元,程某分得人民币5万元。

一审判决赵刘枝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处罚人民币三千元。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赵刘枝告诉九派新闻,她被抓走后被强行按指印,不识字的她直到宣判才知道自己犯的是敲诈勒索罪,她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敲诈勒索。

一审宣判后,赵刘枝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做​出裁定:发回重审。

2017年12月21日,河南省中牟县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被告人赵刘枝犯敲诈勒索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审宣判后,赵刘枝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再次​做​出裁定:发回重审。

之后,审理的法院经申请,由中牟县法院变更为新郑市法院。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