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年逃高速费176次,因盗窃罪获刑(2)

2022-01-13 14:10     半岛晨报

闯卡逃费,庄某尝到了甜头,愈发为所欲为。从2020年9月到2021年的8月,近1年的时间里,庄某逃费176次。收费站工作人员在整理收费记录时,发现了庄某的违法行为,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2021年11月17日,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庄某涉嫌盗窃罪,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孙红枫告诉记者,到案后,庄某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属也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进行了赔偿。但他对自己的罪名认定却不认可。

截止记者发稿时,通州区人民法院认定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为保障副中心社会公共安全、助推安全隐患治理、帮扶企业健康发展,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的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出具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公司,强化逃费行为处置规范及人员配备,完善案件内外部通报衔接机制,提升员工主体责任意识及业务素质,以案为鉴,加大宣传力度。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也对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查建议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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