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是“佛爷座身”,蛊惑胁迫女子发生性关系!被公诉(2)

2022-01-07 04:41     搜狐

10月14日19时许,被告人马某某用赵某某的手机,在微信上冒充赵某某给被害人石某某发送信息,要求被害人石某某找他通过做法事活动化解这场“劫难”,被害人石某某包车找到被告人马某某,见面后两人又发生争执,饭馆吃完饭后,被告人马某某提议去对面茶餐厅谈事情,在茶餐厅包厢饮酒期间被告人马某某认为被害人石某某欺骗背叛了他,遂对石某某脸部、头部进行殴打,由于声响很大,影响茶餐厅生意,茶餐厅老板走进包厢进行询问,后被告人马某某带被害人石某某从包厢出来,在二楼楼梯拐角处又对被害人石某某进行殴打,出茶餐厅后,被告人马某某又在其车上、路边等多次殴打被害人石某某。

10月15日凌晨,被告人马某某将被害人石某某带至宾馆,再次对被害人石某某进行殴打、辱骂后,强行与被害人石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迷信蛊惑、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使其不敢反抗,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日前,检方向马某某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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