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捕蛇工具,
浙江台州三门县一村民三个月内
徒手抓捕 200 余条眼镜蛇并进行售卖。
近日,三门县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捕蛇案。
被审判的男子姓谢,来自浙江台州市三门县花桥镇。数月前,三门县公安机关在老人家中搜出了各种蛇类 248 条,其中舟山眼镜蛇占绝大多数;同时还包括他自己购买的乌梢蛇、王锦蛇、银环蛇、竹叶青等其它蛇类。
三门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婕妤介绍:" 谢某猎捕的舟山眼镜蛇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属于我国《刑法》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谢某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构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谢某交代是为了生计才去捕蛇的,从今年清明节到 6 月份,三个月内共捕捉了 200 多条,平均每天 3 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