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把房子赠与孙子,一年后孙子要她搬离, 法院这样判

2022-01-06 04:54     潇湘晨报

奶奶将房产赠与小孙子希望得到陪伴慰藉晚年,谁知天伦之乐未至,反倒成了家庭失和的导火索,法理情应如何兼顾?

近日,广州中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基本案情老郑与杜姨(均为化名)两夫妻购买位于广州海珠区的某房产后,一直与儿子郑某、儿媳周某、4岁的孙子小伟(化名)在该房中居住生活。

2018年,老郑与杜姨先后将上述房屋的房产份额赠与孙子小伟,并完成了过户手续。

2019年1月,郑某与周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小伟由母亲周某抚养,同意周某在该房屋内免费居住至其找到新的住所为止。

同年9月,周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小伟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杜姨腾空所占用的该房屋并结清占用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交还房屋;杜姨支付占用上述房屋的赔偿金等。

法院:驳回小伟全部诉讼请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判决:驳回小伟的全部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小伟要求杜姨腾退交还案涉房屋的主张是否成立。

裁判理由:本案中,小伟受赠取得案涉房屋产权,其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杜姨居住在案涉房屋是否构成物权侵害,应当综合考量小伟的房屋权属来源、居住使用状况以及他们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多种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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