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延续!个税“红包”谁受益?将带来哪些影响?(3)

2022-01-02 13:30     央视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石坚详细介绍了这一“红包”的使用。

举例来说,2020年度甲、乙、丙三位居民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分别为10万元、11万元、13万元,均已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经计算,甲需要补税300元,乙需要补税500元、丙需要补税300元。

根据现行规定,由于甲和乙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丙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三位居民均不用办理汇算清缴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近年来个税改革平稳推进,汇算环节的预填报、“非接触式”办税等改革措施,给纳税人带来便利。此次延续实施的优惠政策,将继续给纳税人个税申报带来便利和实惠。

“红包”三:激励引导 纳税人再获税收支持

近年来,我国加大人才吸引和激励力度,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对获得股权激励的企业职工等纳税人群体,给予符合实际、顺应发展需要的税收支持。

两部门发布的公告明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业内人士分析,股权激励是国际上通行的现代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一种长期性激励机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继续适用单独计税优惠,有助于形成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国家根据纳税人需求和现实情况变化,对原有过渡期税收优惠作出延续安排,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为,将有效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李旭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