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很多年了,老父亲也90多了,明明有自己的房子却要天天租旅馆……
面对眼前老人的诉苦,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佳社区的调解员不由惊呆了,有家,却难回。背后必有隐情。
原来,这位陈姓老人的儿子,在一年多前,鼓动老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
老人患有眼疾,对协议内容压根看不清。但料想自家儿子不至于坑爹,加上有物业作为中间介绍人,就糊里糊涂在协议上签字落笔。
在这份合同中,约定租期三年且租期内不涨房租。租客有了长住的打算,对房屋内饰进行了装潢,投入了75000元装修款。
在这一年时间里,陈姓老人与他的九旬老父在宾馆里越住越不是滋味,意识到可能是被儿子误导了。加之老父亲身体每况愈下,搬回自家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但作为租客,75000元的“沉没成本”已经花下去了,自然不肯轻易搬家,何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明白。围绕房屋居住权的争夺战不可避免,情绪激动的陈姓老人扬言要强行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