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爆雷!奇信股份1.31亿元被离奇转走 ,时任董事长签字付款,公司:不排除通过法律措施收回(2)

2021-12-31 13:59     金融界

回溯公告,2020年7月25日,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叶秀冬与新余投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叶家豪;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余投控,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新余市国资委。

奇信股份三季报显示,新余投控持有上市公司6747.7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智大投资持有3174.9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叶家豪、叶洪孝分别持股2094.08万股和138.19万股,占比为9.31%和0.61%,位列第三和第五大股东。前三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43亿元,同比下降43.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4亿元。

2021年11月9日,深交所曾对叶家豪、智大投资下发监管函。理由是,9月8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两位股东持有的奇信股份股票进行了司法冻结,合计冻结数量占奇信股份总股本的11.93%。两位股东未及时通知奇信股份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1 年10月20日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轮候冻结公告,叶家豪所持股份100%被冻结。

出台管理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奇信股份在12月28日公告,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明确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

公司若发生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造成损害时,由董事会向其提出赔偿要求,并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还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奇信股份在12月30日晚间公告中强调,针对相关事项,公司内部正在进行自查与核实。若相关事项存在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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