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除运送应急物资等,非运送应急物资等车辆不得进出西安

2021-12-31 11:22     光明网

原标题:国务院联防联控:除运送应急物资等,其他车辆不允许进出西安

关于切实做好西安等重点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切实做好西安等重点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实施道路交通管控

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西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严格暂停进出西安市的道路客运服务,暂停西安市跨城公交、跨城出租车(含网约车)业务、跨城顺风车业务以及日常社会化城市客运服务,引导相关人员非必要不进入西安,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

陕西省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以下称交通专班)要指导西安市及周边地区科学合理设置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原则上同一方向设置一个检查站点,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省界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点,不得擅自阻断或者隔离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切实保障医疗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和能源物资等各类重点物资(以下称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

管控期间,除向西安运送应急物资及重点人员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出西安市。

二、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一)建立完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明管理制度。陕西省交通专班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明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办理条件及办理程序。对于进出西安市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需向陕西省有关部门申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运输证明。对于持有上述通行证明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以及疫苗生产企业、省级疾控机构盖章的《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的疫苗货物运输车辆要予以放行,并实行快速检查、检测,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二)严格实施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封闭管理。在西安市设立重点物资中转调运站之前,对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陕西省其他地市进入西安市的应急物资运输车辆,要严格做好司乘人员个人防护,原则上实行人员不下车不接触、车辆严格消毒的政策,督促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等各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后,要快速装卸,车辆严格消杀后快速驶离,车辆在驶出西安市疫情防控检查站点时,再次进行消杀。对于西安本地货车及西安本地司乘人员向外地运送应急物资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尽量避免进入服务区、减少中途停留,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卸货后迅速返回。

(三)尽快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陕西省交通专班要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协调指导西安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借鉴湖北、河北等地疫情期间的经验做法,依托既有物流园区(枢纽场站),尽快在西安市周边地区研究设立物资中转调运站,制定完善调度运营、交通组织、卫生防疫、人员培训等各类预案,配齐装卸设施、接驳车辆等各类设施设备,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告。要加强调度指挥,充分发挥中转调运站集疏运作用,全力减少或避免人员接触,确保应急物资有序中转。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等省份交通专班要加强与陕西省交通专班的沟通协作,创新接驳运输、中转调运等运输组织模式,提高运输车辆中转效率,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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