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高管五星酒店聚餐被开除 ,公司称举报不实扰乱秩序,开除是组织决定

2021-12-30 11:02     华商连线

“我给河北省高速集团逐级实名发短信反映问题,我们单位一把手说我是违纪违规,我被单位开除了。”

12月28日,河北省高速集团邢衡邢台分公司职工苗高伟向华商报记者表示,自己受到打击报复,“我现在工资1分钱没有。”

29日,华商报记者从分公司纪委获悉,目前省信访局和集团正在协调解决。

职工实名举报高管挪用公款、五星酒店聚餐后,遭公司红头文件开除,公司称举报不实扰乱秩序,开除是组织决定

苗高伟认为自己是行使公民监督权利,被举报的高管涉嫌打击报复举报人

>>>实名举报

年终安全奖从3500变成2900元

“我实名举报他早了。”苗高伟称,自己从2019年6月份就开始实名举报邢衡邢台分公司的这位高管。“我今年40岁了,我原来是在邢台市交通局工作,他原来是办公室主任,我们认识十来年了。”

苗高伟表示,他反映这位分公司高管涉嫌挪用公款和在五星级酒店开会聚餐。

“单位年终发安全奖,原来每个职工统一规定都是3500元,但2020年1月份他发的是2900多元。我当时直接去办公室问他,因为这涉及所有职工的利益,到2020年10月份,他才把扣的500多元补发。”苗高伟说,“2019年2月14日,他和河北省高速集团的高管在邢台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会聚餐,本身租会场在五星级酒店开会,有100多人参加,我觉得这个做法不合适,他们后来给我答复,说花了不到几万块钱,说没有超标。”

>>>惹祸上身

分公司发红头文件给予开除解聘

苗高伟称,因为自己实名举报而惹祸上身。“我举报他后,我的工作就彻底没了,分公司给我下了文,说我捏造事实,扰乱单位秩序。”

苗高伟提供了邢衡邢台分公司关于给予其开除处分决定的红头文件。

华商报记者看到,冀高邢衡邢台党[2021]64号文件显示,根据《劳动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邢台管理处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分公司党委研究决定,2021年7月16日给予苗高伟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同时,也向苗高伟送达了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衡邢台分公司解除其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通知书。

职工实名举报高管挪用公款、五星酒店聚餐后,遭公司红头文件开除,公司称举报不实扰乱秩序,开除是组织决定

分公司关于给予苗高伟开除处分决定的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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