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盗贼藏在新婚夫妻床下,饿了3天,冲出大门称我要报官(3)

2024-03-11 12:42     360kuai

在明清时期,无论女子犯没犯法,被传到公堂都是件丢脸的事。一旦成为女囚,其所遭之罪往往比男性要多出几倍,当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女犯人到了大堂之上,先不问罪,而是脱去衣服廷杖五十。这对女人来说,不仅是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还有不少市井无赖会一齐聚到公堂围观起哄。张员外自然不愿意。便花了银子求了一个能说上话的县吏帮忙。

县吏知多见广,出了一个好主意。他料定,都五没有见到新娘子的真面目,便让张员外找一个风尘女子上堂回话。如果都五指认错误,便可证明他所言都是假的。果然,张员外找到美妓上堂,县吏问他可认识此女,都五很得意,还学着新郎唤司马小姐的乳名。县吏出来证明,此案才得以结案,都五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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