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姐弟坠亡案为何认定双主犯 :本案没有从犯,理应双死刑(2)

2021-12-28 16:05     澎湃新闻

就像一审判决里所说的:“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们国家一贯的刑事政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019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要求,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在这起引发人神共愤的杀害亲生子女案当中,两名被告人不顾人伦,为维护自己畸形的恋情,竟然将黑手伸向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两名幼儿,以极其凶残的高坠方式杀害亲生骨肉,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张波亲手杀害儿女之后,在坠亡现场的痛哭表演令人作呕,从侧面表征其主观犯意之深。

两被告人都达到了死刑犯的“罪行极其严重”的法定标准,双双被定死刑,维护了死刑的必要性、严肃性、正当性,告慰了天堂里的孩子,弘扬了人间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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