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23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据红星新闻报道,曾春亮的哥哥曾月根表示,开庭的时候,曾春亮已和受害者家属说了对不起,“在视频里见了一下,还有几个兄弟没有见到(曾春亮),视频里没说几句话,他就走了,骨灰现在我们没有拿”。
被害人女儿康帅红告诉九派新闻,他的儿子在案发现场被砍伤,目前还在康复,“他现在习惯左手吃饭、写字,右手右脚不像平常的孩子一样灵活,系纽扣这种需要双手配合的动作,他都不太适应。”康帅红说,儿子的智力没太受影响,就是言语有些影响。
康帅红说,案发后,她的儿子留级,头上的疤痕被头发遮住,身边的同学大多不知道他的遭遇。“我们有自己的家庭,只能往前走,”康帅红哽咽说道。
九派新闻此前报道,1月11日上午,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春亮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