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拔掉油枪点燃汽车后逃走!加油站纵火,想牢底坐穿?(2)

2021-12-17 10:21  搜狐

有网友评论:真是男子简直是丧心病狂,公共场合,点燃加油枪及车辆油箱,这是多么危险和严重危害的行为,必须严惩。不清楚该男子为何会有如此行为的目的,也不清楚与车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个人恩怨。

也有网友称:如果该男子与车主是因个人恩怨引发的放火,极可能涉嫌“故意杀人”。而烧车是杀人的一个手段行为,不单独定义“故意毁坏财物罪”。

另外如果涉事男子主观上是为了追求刺激,发泄情绪,客观上实施的放火行为被认定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那么男子的行为也有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旦构成此罪的,需要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

当然当同一犯罪行为既触犯了放火罪,同时又触犯了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时候,应当认定该种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应以涉嫌放火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还是希望警方能够早日将该男子抓获,严惩该名男子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公共安全。最后我想说的是,不管有任何的情绪都不应当以如此极端的方式解决,更不应该去危害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