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43万张人脸照片被罚,小鹏汽车回应:误购第三方设备

2021-12-14 16:04     和讯财经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鹏汽车或当事人)被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当事人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今年1月至6月,小鹏汽车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资料显示,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朱艳华,实际经营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599号2至5幢,主要从事小鹏汽车销售。

2019年当事人业务母公司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小鹏汽车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自2019年3月1日起向**公司购买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服务。当事人付款购买**公司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后,安装在旗下门店用于采集消费者的面部识别数据,数据上传至**公司后台系统,通过**公司开发的算法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以此进行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包括进店人数统计、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当事人同时购买**公司的系统服务,开通相应账号登录**公司开发的“**”软件来查看前述门店客流统计和分析结果,在公司经营中用作参考。

经查,当事人共向**公司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型号为F3,硬件及软件采购费共计人民币173822.77元。前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全部安装在当事人旗下门店,涉及5个直营店及2个加盟店,开通系统账号8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前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