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家暴至尿裤子 云南女子勒丈夫脖子50分钟致其身亡(2)

2021-12-14 09:19     潇湘晨报

李某妹因担心李某会再起来殴打自己,乘机上前坐在李某的背上,用手勒住李某的脖子 30 余分钟,李某妹感觉李某没有呼吸后打电话报警。因担心李某装死,李某妹又用围巾勒李某的脖子 20 余分钟,直到他人来到后才放手。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经鉴定,李某妹全身多部位现存损伤评定为轻微伤;李某系被他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某的亲属对李某妹出具了谅解书。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妹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依法惩处。李某妹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妹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李某妹系因不堪忍受被害人李某的长期家庭暴力而引发,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情节较轻。李某妹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李某妹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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