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因非法集结案被判刑13个月,获准与之前案件同期执行

2021-12-13 17:43     观察者网

(观察者网讯)据香港“东网”12月13日报道,正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的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于去年6月不理会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非法集结会场外现身,因而被检控。

黎智英涉其他案件正在服刑。资料图自港媒“橙新闻”

报道称,黎智英与另外2名不认罪的女被告邹幸彤及何桂蓝,此前于本月9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成立。3人收押至今日(13日)上午押解往区域法院进行求情,法官胡雅文听取求情后,连同同案另外5名早前已认罪的被告,包括李卓人等一同判刑。

最终,现时服刑中的黎智英被判入狱13个月。其余被告中,李卓人被判监14个月;蔡耀昌及邹幸彤被判监12个月;梁耀忠及梁锦威被判监9个月;何桂蓝被判监6个月;胡志伟被判监4个月2星期。

报道还称,李卓人和黎智英的刑期获准与之前案件的刑期同期执行。

涉案8名于今日出庭的被告,分别是黎智英、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锦威、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及前记者何桂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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