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陈某的盗窃手法,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他在夜间沿着路边行走,看到停放的车辆便上前挨个拉车门,碰到没锁的便钻进去车里,将能拿的东西全部顺走,据他供述,短短半年多,他就成功得手了三十余起。
据检察官介绍,陈某自称是在新发地做海鲜生意的,无意间发现很多小货车司机都不爱锁车门,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尝到甜头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据陈某交代,自己曾在作案时,恰好遇到车主在车里过夜,为了安全,他每次出门作案时都会在包里携带一把刀和铁锤。
经过鉴定,陈某偷来的物品价值约10990元。近日,丰台检察院将以陈某涉嫌盗窃罪向丰台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