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劈叉被老师压伤终身无法跳舞?店家:侵犯名誉权,已起诉(2)

2021-12-06 06:00     潇湘晨报

据安徽本地媒体报道,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许新忠分析称,“她(老师)顶她(陈女士)的腿,因为她的膝盖和地面是有接触有摩擦的,势必导致一个反作用力,作用于她的膝盖,作用于她的髌骨关节。我们从她的磁共振结果上面,她的髌骨关节是一个对合不良的表现。而且髌骨的下级呢,还有轻微的骨髓水肿。什么叫骨髓水肿?就是说她里面当时髌骨遭受了一定的外力。”

陈女士说,1月19日,在受伤是否为老师所为、星舞蹈是否该负责的问题上,双方协商时发生争执,对方指着她病例诊断中的囊肿等诊断结果,称囊肿不是他们老师踩出来的,“有不愿负责的苗头,什么叫踩出囊肿?我是被你踩(髌骨)脱位了。”

于是,陈女士报了警。经当地派出所民警调解,店家依据陈女士就医的医疗费、交通费票据,转给其1100余元,“但店家至今都没把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给我。”

陈女士说,自己多次奔波数家医院看诊,最后选择了保守治疗,并于1月23日打上了石膏,“过年都是卧床过的,吃喝拉撒全靠护工。”

3月3日,陈女士拆除了石膏。经过大半年的康复治疗,9月,她再次找星舞蹈维权,双方仍未谈拢。陈女士再次报警后,警方调解未果。

“医生说我这辈子都不能剧烈运动了,别说跳舞,就正常跑跳都不行了,连蹲下都要缓缓的,不然髌骨就会反复脱位。”陈女士说,自己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平日上下楼,膝盖附近都会疼痛。

陈女士说,自己此前是一名销售。自1月受伤以来,她就在家休养,担心髌骨二次脱位,至今没有恢复工作,只能靠积蓄维持生活。

10月底,陈女士以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纠纷为案由,将合肥骁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至包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1.248万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对其伤残等级等进行司法鉴定。

据爱企查显示,合肥骁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陆媛媛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经营范围包括:文艺创作、健身休闲活动和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等。

店家回应:顾客污蔑侵犯名誉,已起诉

12月4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联系星舞蹈门店负责人陆媛媛。陆媛媛表示,事情真相并非陈女士所说,该店已将相关证据提供给法院,并就陈女士污蔑该店名誉提起诉讼。

“1月8日她两个小时的课程都上完了,走的时候也是好好的。当时说疼也没找我们老师或者店长。1月13日才联系我。”陆媛媛说,当天,陈女士进行的是一个开胯拉伸的热身运动。

在监控视频里,其离开时没有异样,“这中间5天你是被车撞了吗?或者自己摔跤摔了吗?那谁也不知道。”

陆媛媛说,陈女士来追责时,自己让其先去看医生,保留好票据。如果真是因老师踩压受伤,一定会赔偿。

陆媛媛说,后来,自己和同事提了水果去看望陈女士,表示如果是己方责任一定不会逃避,对方说没钱,她们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转给其1100余元,“(不知道)我们是不是给的太爽快了……她就来讹钱了。”
“据我去她家看到的诊断证明没有髌骨脱位,只有软组织损伤,腘窝囊肿,积液……髌骨脱位还能走吗?”陆媛媛说,据其了解,陈女士一个月都在到处跑。

“我们会积极应诉……司法程序在走(进行),所有的证据我们全部都交给律师了。”陆媛媛说,12月1日,法院进入收集材料阶段,对方已经去做司法鉴定了,“如果法院判定是我们的责任,一分钱也不会少你的。”

陆媛媛说,陈女士在微博、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四处发帖,污蔑、抹黑该店形象,他们也已以名誉权受到侵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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