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扣押700万7年未还 公司:法院未认定资金违法(2)

2021-12-03 09:33     上游新闻

申请刑事赔偿被警方驳回

药王谷公司负责人称,刑事判决生效后,其多次通过不同渠道要求天桥公安分局返还扣划资金,也曾多次递交返还申请,对方均以“研究后答复”后不了了之。

万般无奈之下,2021年3月15日,药王谷公司委托律师向天桥公安分局提交了刑事赔偿申请书,请求天桥公安分局应返还扣划资金共计人民币706.85万元,并赔偿自扣划之日至返还之日的利息损失。

天桥公安分局经审查认为:药王谷公司的赔偿申请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2021年5月14日,该分局作出天公刑赔驳字〔2021〕01号刑事赔偿申请驳回决定书,驳回申请。

药王谷公司不服,向其上级单位济南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济南市公安局审查后认为,天桥公安分局提供的证据没有说明涉案资金的处理情况,无法证明药王谷公司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两年的时效期间。7月13日,济南市公安局作出济公赔复诀字〔2021〕4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天公刑赔驳字〔2021〕01号刑事赔偿申请驳回决定书,责令天桥公安分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9月8日,天桥公安分局作出《国家赔偿中止审查通知书》,告知药王谷公司委托代理人中止审查,理由是:在审查期间,因赔偿审查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9月16日,药王谷公司再次向济南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天桥公安分局作出《国家赔偿中止审查通知书》,济南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表示,会在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出具复议决定书。

多部门正协商该追缴还是返还

12月1日,药王谷公司负责人对上游新闻记者称,天桥公安分局作出国家赔偿中止审查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另外,通知书中没有中止审查期限,也没有写明何时恢复审查。

天桥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对记者表示,目前在当地政法委牵头下,警方正在与检察院、法院沟通相关事宜,对这700余万元是追缴还是返还,不是公安一家说了算。对于何时能够作出处理意见,也没有具体时间表,“但是正在积极沟通中。”

济南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此事将会尽快作出处理意见。

药王谷公司负责人说,当时办案过程中,公检法等部门均没有认定这700万元资金是违法的,特别是天桥公安分局作为侦查机关,也没有认定该笔资金违法,现在却需多方协调认定该笔资金是收缴还是返还,让人很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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