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郑扬波) 11月19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退市新规,具体为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同日,深交所也发布《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根据新规,2021年年报披露后,上市公司若首次触及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扣指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两者之间取低值)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财务类退市指标,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即*ST公司),2021年若继续触及退市指标,将直接退市。
新规中对营业收入的规定明确了营业收入扣除项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业内观点认为,这可以避免一些公司在年底时通过变卖资产、政府补助等非公司正常业务的利润方式,实现净利润为正的现象,同时,也可以清理空壳公司。
平安证券表示,新规发布后,公司想要利用财务手段实现增加营业收入增加的难度增加,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实现市场化的优胜劣汰。
41家已达到退市新规标准
据统计,A股上市公司中一共有184家ST和*ST的公司。按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来看,其中41家公司的财务数据触及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这41家公司中有6家ST公司,35家*ST公司。如若2021年年报的财务数据依旧触及退市新规,则有6家公司将被实施*ST,有35家将被直接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