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雨潇:“如果里滕豪斯是黑人,他早就死了”(10)

2021-11-29 08:30  观察者网

听到无罪判决后里滕豪斯哭着和他的辩护律师拥抱(AP)

三、里滕豪斯案问题的根源

在里滕豪斯的无罪判决公布之后,美国自由派政客和主流媒体口径一致,纷纷指责“司法不公”。一个十分具有代表性的论述,来自普林斯顿大学非洲裔美国人研究系系主任小埃迪 · 格劳德在《华盛顿邮报》刊登的文章《里滕豪斯案的裁决是美国癫狂的化身》。

格劳德在文章里丝毫没有提及被里滕豪斯打死打伤的几个人当时做了什么等案件细节,而是直接断言里滕豪斯可以脱罪的根本原因在于他是白人。他说:“无论法律对自我防卫有什么规定,如果换做是黑人少年男孩拿着半自动步枪在抗议活动中打死两人打伤一人,他绝对不会得到里滕豪斯待遇。他早就死了。”格劳德指出这次的无罪判决“给了激进派右翼另一个判例让他们得以继续以暴力方式捍卫其(种族歧视的)美国愿景”[9]。

反对无罪判决的黑命贵支持者手举牌子写着“如果里滕豪斯是黑人,他早就死了”(AFP)

每当出现此类判罚,美国民主党政客和自由派的膝跳反射就是指责司法不公。这种不讨论事实和证据,完全从政治角度解读重大案件判决的做法不仅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而且也无助于缓解美国的种族冲突。

我们必须认识到,造成基诺沙暴乱枪击案悲剧的主要原因不是美国的司法,而是更深层次的体制弊病。

本案的判决首先暴露出威斯康辛州枪支法存在的严重问题,一个未成年人按照当地法律不能抽烟、不能喝酒,但是可以拿着一杆突击步枪大摇大摆地走在街头。如此离奇的事情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其他国家都是难以想象的。

而在美国,除了威斯康星州允许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持枪以外,还有其他30个州对于持长枪甚至没有任何最低年龄限制。也就是说在美国的大多数州,父母可以在孩子十几岁生日的时候送他一支货真价实的步枪当“玩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