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放铳人"因传统手艺获3年缓刑:感觉自己活不过3年

2021-11-26 15:44     澎湃新闻

73岁的张自强成天郁郁寡欢,怀疑自己活不过三年。

9月29日,他因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三年缓刑。此后每个月初,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会上门,让他签字,以确保他进行了社区矫正。

此前,张自强是村里有名的放铳老手艺人。在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放铳曾是白喜事的标配。伴随着唢呐声、鞭炮声和哭泣声,黑色的粉末冲出铁铳,“嘭”的一声,在空气中爆炸,散发出一缕缕青烟。

十几年前,因身体原因,张自强逐渐放弃了这门手艺,剩下5.55公斤放铳用的材料“硝”,随意堆放在家里楼梯的角落——一种自制的黑色粉末,后被鉴定为黑火药,那还是七八年前配制的。

张自强没有料到,正是这5.55公斤“硝”,后来成为了他的罪证。

在这片土地上,放铳的习俗至少存在了上百年。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考虑到爆炸的隐患,这种习俗慢慢被抛弃。但在距株洲市50公里的龙潭镇,以及更近的淦田镇,村里办丧事、接“老爷”,一直保留着放铳的传统。放铳的老人们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私自制造“硝”违反了法律。

直到今年秋天,包括张自强在内的五六位放铳老人,因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罪被一一判刑。

11月初,龙潭镇的夜晚。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明鹊 图

“罪证”

在龙潭镇文家村,张自强的家在一座山的脚下。每个清晨和傍晚,他坐在家门口,盯着近处的稻田和远处的群山。

十几年前,张自强患支气管炎后,几乎就没有再走出过家门。

偶尔,有村里的老人会来家里玩;节假日时,媳妇带着孙子孙女回来看他们;但大部分时候,只有他跟妻子在家里。

7月20日深夜,张自强在屋里看电视时,家里突然来了三个民警,说有人举报他私藏黑火药。

张自强很疑惑,问黑火药是什么。对方告诉他,就是他以前放铳用的“硝”。

他这才想起来,家里确实还剩一些“硝”,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了。张自强记不清是自己配制的,还是别人用剩放在他家里的。它们被装在塑料瓶里,大约七八瓶,堆放在楼梯的角落里。

很快,它们被翻了出来,总共5.55公斤。

张自强说,民警告诉他,不会有什么事,只是按例调查。他便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对方。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张自强十多年前是放铳手艺人,国家后来禁止制作黑火药,张自强因身体不好,也不再制作黑火药。七八年前,妻子陈翠花发现,家里还剩一些硝酸钾、硫磺和木炭,认为放着也是浪费,于是在张自强的指导下将其制成了黑火药。

11月初,张自强解释,妻子其实不会制作“硝”(即黑火药),这些“硝”只有他会制作。当天晚上,民警说要带他去派出所做笔录时,妻子担心他身体受不了,于是主动把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他患支气管炎、肺气肿,十多年没出过家门了,去不了派出所。”陈翠花说。

72岁的陈翠花走路气喘,而且晕车。当天,儿子张坤正好在村里值班,他接到电话后,立即赶了回来。几年前,张坤为了照顾父母,从株洲市回到村里,成为了一名村干部。

当天晚上,张坤骑摩托车载着母亲,去了十几公里外的派出所。陈翠花记得,她做了一个晚上的笔录,第二天清晨,她看见丈夫坐在家门口等她。

张自强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他没想到,此后,妻子又几次被叫去派出所做笔录。

9月29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到他家里开庭,并现场下达了判决:张自强和妻子陈翠花违反爆炸物管理规定,私自制造黑火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

张自强不理解,前年,老村支书死时,还请人放了铳。对方生前自己也放铳,家里有“硝”和铁铳好几把。老村支书儿子不会放铳,觉得这些东西不安全,打电话给本地派出所,让他们把家里的鸟铳、“硝”和铁铳一并收走。张自强记得,派出所民警来了后,只收了鸟铳,还说“硝”和铁铳没有危险。

老村支书的儿子回忆,民警开始不收“硝”和铁铳,在他的坚持下,最后才把它们都带走了。

传统与陋习

1948年9月,张自强出生在文家村。

这个偏僻的村子,距龙潭镇六七公里,村民出行主要靠摩托车。它此前属于株洲县。2018年,株洲县撤县设区,改为株洲市渌口区。从渌口城区到龙潭镇,约50公里,山路弯弯,开车要一个多小时。

放铳这种习俗,就根植于这块土地。

解放前,张自强的父亲就帮人放铳。他六岁那一年,父亲因病过世,十六岁的大哥早已学会了放铳。那时候,村里的人热衷于放铳,十个家庭,八个有铳。过年、接“老爷”、清明扫墓、办红白喜事,村里的人都习惯放铳。“嘭嘭”的声响,增添了热闹气氛,“也扫除了霉运。”

举行接“老爷”仪式的易氏傩庙。

张自强记得,小的时候,两个姑姑结婚,新郎都带着铁铳来,接上新娘后,一路放铳回去。

铁铳有七八斤重,是一个约50厘米长的圆筒。圆筒直径约5厘米,中间有四个或者五个圆孔,从顶部通到底部,里面用来装“硝”——一种由硝酸钾、硫磺和木炭屑以一定比例配置而成的黑色粉末。

小的时候,张自强经常看见大哥把“硝”装进圆孔,再用泥土或者小石子把它们密封、压紧,在底部的一个小孔上插一根引子——一条细长的杉木条。准备好了后,大哥一只手抓着铁铳,一只手点燃杉木条,只见“硝”瞬间从圆孔中飞了出去,“嘭”地发出一声巨响。

每次,张自强又蹦又跳,躲得老远。大哥告诉他,张开嘴,就不会伤耳了。他试了试,果真不伤耳了。

张自强喜欢放铳,觉得它很神奇:一个小小的铁铳,发出的声响,竟然能响彻整个村庄,比鞭炮声音更大。

17岁那一年,他跟大哥学会了放铳,那时母亲也过世了。慢慢地,他把放铳当成了一门手艺、一种营生,偶尔能收取一点微薄的工钱。张自强结婚生子后,又跟大哥学会了配制“硝”。这种手艺一般不能外传。

他“硝”制得好,放的铳声音洪大,大家争相请他去放铳,甚至有其他放铳人来买他的“硝”。

早些年,张自强去供销社买硝酸钾和硫磺,带回家自己配制“硝”。后来,供销社取消了,他到隔壁攸县的“硝”厂买,对方直接送货过来。

即便如此,放铳也只是一份兼职,一年最多放八九次。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张自强是村里的保管员,经常要帮村民晒稻谷。1973年,女儿出生(40岁时过世),接着儿子张坤出生。改革开放后,两个孩子大了一些,他又成了村里的队长,当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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