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逍遥镇胡辣汤”“陕西潼关肉夹馍”引发商标维权风波,“库尔勒香梨”商标纠纷又引发关注。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11月21日,洛阳市上百家水果商户称,他们卖香梨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以侵权为由起诉。一名商贩称,她卖的香梨一箱才22元,被罚了6000元。
11月25日,库尔勒香梨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2018年起,协会开始对全国范围内侵权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的行为进行维权,目的是规范行业。如果想获得授权使用“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加入该协会会员并缴纳会费。
前述工作人员称,针对媒体报道“河南部分商户因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被起诉”一事,协会相关部门随后将作出回应。
据天眼查信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是一个成立于1994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为巴州民政局。
“库尔勒香梨”商标检索结果截屏
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信息显示,“库尔勒香梨”商标由库尔勒香梨协会在1995年6月申请,注册公告日期为1996年11月7日,商标类型为证明,国际分类为31。专用权期限目前至2026年11月6日。
据商标法,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工商信息显示,近年来,库尔勒香梨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起诉江苏淮安、河南开封、黑龙江鸡西等地的多家水果店铺,开庭公告有68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