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商标之争 是“维权”还是“碰瓷”?(6)

2021-11-26 10:55     新京报

也有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疑虑。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李旭律师说,"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李旭说,从立法本意讲,以地理标志设立集体商标目的是为了保护地方特色品牌,并促进相关产业文化规范化发展,这就要求注册机构具有相关能力。"潼关县肉夹馍协会作为一家注册资本仅五万元的机构,其本身能力就存疑,同时通过互联网搜索,也未能找到其对潼关县肉夹馍行业制定产品标准、监督产品品质、发展品牌推广进行过有关行动,除了注册商标并大范围起诉之外,成立至今的五年内并未对行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李旭律师认为,即便该协会已注册相关商标,其提起诉讼表面上有法律依据,但实质上已经违背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设立的初心,有滥用诉权、恶意诉讼之嫌。

某媒体特约评论员子枫认为,从目前已有的信息看,"潼关肉夹馍协会"所谓的"维权",其实站不住脚,更像是一种"碰瓷"。

子枫说,该协会注册成功的"潼关肉夹馍"商标属于方便食品的分类,并不适用于餐饮。而且,被告的商户名,也没有使用"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商标图案,而只是店名和产品名称中有"潼关肉夹馍"字样,与侵权差了十万八千里。

子枫认为,商标名称与商标其实是两个概念,"潼关肉夹馍协会"可以有自己的商标,但这不代表它占有"潼关肉夹馍"这个名称,可以垄断全中国"潼关肉夹馍"的经营。

据大象新闻报道,11月24日,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此事已经引起关注,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25日,记者多次拨打潼关肉夹馍协会的相关主管单位、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电话,截至发稿时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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