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称,
会员费一年2400元,一个月200元。
但不少商户提到,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
而想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
这很容易让人产生收“加盟费”或“保护费”的联想,
还有,经营肉夹馍的商户称,
好多律师打电话,刚开始说五万,
后来又变一万八、一万二、八千、五千,
又加重了人们对正当性的疑虑。
利用一般商户在法律知识方面的认知差距和畏惧心理,
迫使他们选择和解,花钱了事。
协会维权的理由还很正当:
去伪存真、促进产业发展。
冠冕堂皇地从小本经营的商户嘴里抠食吃。
这样的维权,钻了法律的空子,也少了人情。
以一种对抗的方式维权,把协会和商户对立起来,
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发传票、打官司,
但会是促进产业发展的最佳方案吗?
这样的维权首先打击的是经营者,
而没有千千万万市场经营主体,
产业发展的终端毛细血管供血不足,
自我循环发展还有什么动力?
合法行业协会的正确姿势,
应该是规范行业标准,
类似“潼关肉夹馍”这样的协会,
试图垄断地方的“金字招牌”,
怎能不让诸多小本经营、以地名开头的小店瑟瑟发抖?
对各地能起到检视当地小吃行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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