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疑成敛财工具,被垄断运营收加盟费(2)

2021-11-25 13:43     澎湃新闻

在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看来,这首先取决于潼关肉夹馍协会是否拥有商标权。尽管一些商标可能存在恶意抢注、欺骗等来源不合法问题,但在没有被宣告无效和撤销之前,权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此外,被诉侵权的人,可能因为在先使用、善意使用、合理使用等等原因,而可以被认为不构成侵权,具体要相信法院的公正审判。

澎湃新闻查阅发现,《“潼关肉夹馍”地理标识集体商标使用规则》(以下简称《使用规则》)明确,“潼关肉夹馍”用于表明集体商标的经营者属于老潼关小吃协会的成员,以及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企查查数据显示,潼关县肉夹馍协会曾用名为“老潼关小吃协会”。

《使用规则》最后还罗列了2014年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一集体商标的成员,包括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华锋、王迪、董开封等35个单位及个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上述35个单位及个人能垄断该商标。《使用规则》第四条规定,“老潼关小吃协会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规则》介绍了“潼关肉夹馍”的具体制作方法后,第八条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经营者,可以申请使用‘潼关肉夹馍’地理标识集体商标。”

在河南卫视民生频道的报道中,协会工作人员也表示,“希望所有做这个的能加入协会,咱共同去发展这个品牌。”

如果协会的商标维权诉讼是“以打促和”,那么,潼关肉夹馍协会,一个注册资本仅5万元的社团组织,何以被指要收取商户几万,甚至近十万的费用?

律师姚克枫介绍,“潼关肉夹馍”的注册机构潼关肉夹馍协会作为一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机构,“其会员费的收取要通过民政部门审批,这个会员费用通常是较低的,民政部门不可能给其批准数万元的会员费。”

澎湃新闻注意到,河南民生频道的报道中,在与一位商户的沟通时,协会负责人表示,其会员费为一年2400元,一月200元。

河南民生频道的采访中,协会的负责人对商户这样说:“加盟这一块,因为协会这边授权的,底下有专业的运营公司,餐饮公司。”

根据这一说法,起诉商户侵权的是潼关肉夹馍协会,99880元则是运营公司要求商户出的“加盟费”。

商户何以要加入这家公司?协会的解释是,“公司是协会授权它可以用这个品牌去做餐饮管理,协会依靠公司所做的各种标准。”河南民生频道的一个报道画面中,该运营公司的名字为“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方微信公号“潼关肉夹馍”文章披露,2015年12月25日,老潼关小吃协会将“潼关肉夹馍”品牌授权给“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进行该商标的使用、运营。

企查查数据显示,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开锋,占股40%,但实际控制人为王华锋,最终受益股份60%。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迪,控股股东也名为王华锋。同时两家公司均持有或申请了“王华峰肉夹馍”“王华峰”等注册商标。

公开报道显示,上述两公司中的王华锋为同一人。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也名为“王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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