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换3大板块进行IPO,兴欣新材自称是战略调整(2)

2021-11-25 13:52     蓝鲸财经

在回复函中,兴欣新材表示,举报信所称相关事项与事实不符,实控人代收款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犯罪,未因此受到司法机关的追诉。

另外,兴欣新材信息披露质量也曾遭到深交所的质疑。申报材料及历次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历次问询回复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深交所曾问询公司会计基础是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并提供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等申报材料中事实错误和重要数据历次修改情况及具体修改原因。

增收不增利,研发是短板

据了解,兴欣新材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环保新材料、聚氨酯材料、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包括哌嗪系列、酰胺系列、氢钠等。

招股书显示,兴欣新材实控人为叶汀,直接持有股份总额的49.26%,并通过璟丰投资间接控制公司股份8.91%股份。

而他妹妹叶萍的配偶李良超曾经是兴欣新材的实际控制人,通过百利发展持有兴欣新材97.9%股权;2016年11月3日,李良超将所持56.9%的股份转让给叶汀,剩余4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该公司其他员工。

此次交易整体作价8000万元,而根据当时评估公司的报告,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07亿元,折价了超20%。而李良超在退出兴欣新材后,在很长时间内仍然占用着该公司大笔资金。招股书披露,截至2016年末,李良超占用资金金额为1507.91万元。

财务方面,2018-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兴欣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02亿元、3.11亿元、3.74亿元、2.09亿元;对应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174.25万元、5982.01万元、5127.62万元、420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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