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12345的人基本上都废了”?工作人员被停职,衡水政务热线回应

2021-11-25 13:31     北京日报

经查,11月23日上午,保利拉菲公馆小区一购房业主电话向区建设局反映其在办理收房手续时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问题。区建设局物业科工作人员白某沟通方法简单,说话不负责任,影响恶劣。对此,高新区连夜进行了研究,对区建设局管理队伍不严、队伍作风和服务能力不强、对转交承办事项办理不力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是对当事人白某停职检查,由区纪工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是由区建设局立即和该业主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业主具体诉求,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三是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改进作风,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热情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目前已和该业主取得联系,正在沟通对接。

男子三次拨打政务热线 未解决问题反被斥

2018年9月,李恒在衡水市保利拉菲公馆小区购买了一处房产,原定2020年12月收房,因为疫情,一直未办收房手续。今年10月5日他去收房时,物业告知他,须先补交2021年全年物业费后才能收房。

李恒此前从新闻里得知,如果新房未交付,业主不应承担物业费或可以少交物业费,但他不清楚具体政策。

而记者了解到,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一次拨打12345热线——

当天,李恒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里,拨打了衡水市政务便民服务热线12345。随后,高新区管委会值班人员给他回电话说:经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此类业主可以交物业费的80%。

10月26日,李恒收到了12345热线的短信,称他10月5日反映的问题已有答复,衡水市高新区管委会已核实处理。具体结果为:“1.应从收房之日起交纳物业费;2.未入住的应报物业备案后,可按照物业费的80%收取。因该业主未提前向物业备案未入住,所以应全额补交物业费。”

李恒感到困惑,因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从未告诉他需要提前报备入住情况。而且,他一直没有收房,没有领取钥匙,开发商和物业理应掌握入住情况,为何需要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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