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去已有18年,面对双方不同的说辞,到底如何查清事实?
法院综合这些回答三点争议
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多年来几次住院、就医的病历记录,详细地记录了张明的行为、精神状况以及医院诊断、医嘱。18年来,张明结婚生子,但病情多次反复,2020年,张明经淮安市淮阴区残疾人联合会评定为精神类二级残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所,对2002年12月张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与2002年9月在中学被老师责打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事项进行鉴定。但后来,鉴定机构退回了鉴定,复函记载,此案发生于2002年,距今已18年之久,时间较久远,难以追溯,且精神分裂症本就是内源性疾病,仅就目前的医疗技术还难以有明确的解释。
本案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认为,原告因精神分裂症治疗至今,其有理由相信现有疾病状态与郭亮行为有关,原告有诉讼主张权利,法院认定原告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限。
郭亮有没有打张明耳光?法庭上,张明父母提供了张明两位同学的书面证言:郭亮确实打了张明耳光,张明晕倒在地。法院认为,被告虽予以否认,但无任何证据佐证,而证人证言可信度较高,予以采信。法院认为,教师对学生在校期间不完成学习任务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可以进行教育、管理,但在本案中教师当众责打学生的行为明显不当,法院认定其存在过错。
那么,能否认定张明患病与教师殴打存在因果关系?法院认为,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原因可能是生理、心理、社会环境等因素,作为一种内源性疾病,外在因素可能诱发,无外在因素也可能自发。根据鉴定机构,以现有医疗技术难以明确二者存在因果关系。法院认为,即使责打行为在当时诱发疾病发作,但该疾病病程发展缓慢,经积极对症治疗可以恢复正常的社会功能和自主独立生活能力。
本案事发距今已经18年,原告没有遵守医嘱对症治疗,甚至违反医嘱饮酒,导致现在的疾病状态与2002年时相比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现在的疾病状态与责打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对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不予认定。
综上,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见习记者 |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