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10万连带赔偿上亿,康美造假案引发A股独董“辞职潮”

2021-11-19 21:00     观察者网

(文/观网财经 朱八八)

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康美药业案5.2037万名投资者共判赔约24.59亿元。

此外,判决特别明确了各被告尤其是实控人、时任董监高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承担100%连带责任的有: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许冬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邱锡伟,财务总监庄义清,职工监事、副总经理温少生,监事、独立董事马焕洲和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杨文蔚。

在这一判决案件中,最引发关注的,无疑是在这起集体诉讼案的一审判决中,包括5名曾任或在职的独立董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合计赔偿金额最高约3.69亿元。

根据判决书,江镇平、李定安、张弘为兼职的独立董事,不参与康美药业日常经营管理,相对过失较小,法院酌情判令其在投资者损失的10%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折合2.459亿元),郭崇慧、张平为兼职的独立董事,过失相对较小,且仅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签字,法院酌情判令其在投资者损失的5%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折合1.2295亿元)。

这五位独立董事中,除江镇平外,其余4人均为大学教授。每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仅十万元左右。却因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由此也被部分业内人士笑称为“最惨独立董事”。

11月18日晚间约11点时,身兼4家公司独立董事的刘姝威在朋友圈发布近500字的感慨。

此前2018年10月16日,市值风云公开发表文章,质疑康美药业造假。2021年11月12日,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一审落地后,5名独立董事被判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约3.68亿元,而他们彼时任职时的年薪不过10万元左右。巨额数差,引发市场关注。

刘姝威认为:“康美药业造假手段很容易识别,对于如此明显的造假行为,并且舆论已经公开质疑,作为康美药业的独立董事不应该识别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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