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近 1 米!新房两次被淹,长沙男子拒收房!却被要求补交 5 年物业费?!(2)

2021-11-19 08:59     潇湘晨报

最近,他接到物业的电话,希望他尽快办理完收房手续,但在物业费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了分歧。

记者 17 日陪同刘先生来到了金地三千府的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对于补收物业费的问题,是这样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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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协议约定

房屋交付次月开始收费

返水原因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

律师:房屋实际收房后

才开始计算物业费

刘先生认为,新房两次被污水浸泡,并非他的原因造成,因此拒绝收房,但现在物业却要求他补交近 5 年的物业费,刘先生认为很不合理。

但长沙金地 · 三千府的物业公司却认为,管道返水也并非物业的责任,因此,刘先生没有理由不交费。

那么,这笔两万多的物业费刘先生到底该不该交呢?

金地三千府的这名物业负责人表示,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收费的起始时间为,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月。

这名负责人认为,在发现房屋泡水后,物业进行了相应处理,而且经过疏通,发现是由于楼上业主使用不当,导致水管堵塞,因此造成倒灌,并非物业公司的责任。

因此,物业方面认为,他们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因此,刘先生不能拒交物业费。

刘玺律师认为,究竟是开发商预埋的水管出现问题,还是楼上业主后期装修时的水管出现问题,是需要进行责任划分,但刘先生也无需补交物业费。

经过记者协调,金地三千府的物业方面表示,会跟开发商核实刘先生家返水的具体情况,再确定物业费的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