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8岁白富美250万重金求子,甘肃壮汉赶去赴约,最终酿成悲剧​(2)

2021-11-15 16:16  搜狐

一个月以后,老王有了危机感,他害怕还不上钱,因为那是老丈人平常省吃俭用留下来的,他借钱的时候还承诺过,到时候一定双倍返还。于是他去催李女士,这时候李女士依旧用乱七八糟的理由让他转钱,老王借不到钱了,又对她不信任,第一次拒绝了她。被拒绝后,对面的李女士并没有放弃,她拿出之前发的短信截图,称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他只要发了同意两字,就代表着要履行合约,如果不履行是要犯法的,将来要坐牢。

懂法律的人,立马就能听出这个李女士说的话漏洞百出。但是老王只是个庄稼汉,一看对方说得有鼻子有眼,感到很害怕,于是很快就从街坊四邻那里借了钱转过去。他在骗子的陷阱中越陷越深,到最后李女士眼见着要露馅,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称自己爱上了老王。因为此事一直无法办妥,丈夫跟她吵了一架,两人决定离婚。如果离婚后,自己能分到三套房产和两千万元的财产,到时候两人双宿双栖,去厦门过幸福日子。

老王一见美女对自己动了感情,也不好意思再怀疑她。并且,其实他刚认识李女士的时候,也对其心生好感。在两人互诉衷肠后,老王对她言听计从,又借了钱供她买化妆品。直到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早上,他和往常一样给李女士发信息,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老王非常疑惑,打电话过去却发现一直处于忙音状态。再看看其电子相册,里面的美照全都被清空。老王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心想:我这不会是没睡醒吧?

在确认对方已经无法联系后,他感到后怕。联想起这几个月以来自己给对方转的钱,他更是有种深深的恐惧。他数了数家里的欠条,手有些发抖。此刻,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上了当。他立马去附近的派出所报警,警方也印证了他可怕的猜测。他们根据老王提供的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很快在广东韶关抓到了两个犯罪嫌疑人。原来他们俩是一对儿诈骗夫妇,男的负责取钱、伪造凭证,女的负责搭线。那个所谓的“李女士”,根本不是照片里的模样,照片只是她从网上随便找的美女图片,专门用来诱惑受害者。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警方的调查,老王共给罪犯转账27万元,最后这些钱被悉数追回,而两个诈骗夫妻也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肃的惩罚。

这件事对老王来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然而教训所带来的后果也是他一生的痛。由于事发后他和罪犯的聊天被妻子得知,妻子认为他不忠诚,一直在和他闹离婚。虽然转的钱被追回,但是他也成为村民口中茶余饭后的谈论对象,整天无颜见熟人,过得十分憋屈。

当我们重新回顾此案的时候,其实除了诈骗以外,本案还有个细节,先不说诈骗这一层面,即便他们真的如愿按照约定,男方得钱女方怀孕,这样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女性怀孕事关人身权利,而人身权利是不能写进合同中的。这从本质上来说,是侵犯人权的行为,受到法律抵制,当然也是无效合同。因此,不论是打着“重金求子”招摇撞骗,亦或是真的用钱买生育的机会,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