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确保未成年演艺人员完成义务教育(3)

2021-11-15 11:44     网易娱乐

演出经纪人要加强对签约演员的教育、提醒,积极引导演员时刻敬畏法律红线,严守道德底线,提升职业操守,积极营造崇德尚艺、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

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要加强对签约演艺明星粉丝应援行为的管理和正面引导,做好对授权粉丝团、后援会网络账号的内容监督,对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粉丝群体,要督促签约演员主动发声,积极引导。

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权利,严禁以招募"演艺练习生"等名义,向未成年人灌输所谓"出名要趁早"等错误观念,误导未成年人价值观,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签约、推广的演员违法失德失范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应依法承担责任。

(六)要落实《北京市失德艺人管理办法》,建立艺人组织化管理体系,加强对营业性演出行业尤其是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的细化管理。

(七)要加强管理,落实营业性演出演员粉丝社群管理、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管理、文艺演出直播管理、营业性演出演艺明星金融产品和游戏产品代言管理等监管规则。

二、加强演出活动监管

(八)要严格演出内容审查。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演出内容审查,强化演出创作规划与把关,杜绝违规内容,抵制低俗倾向,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坚决制止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违反公序良俗、畸形审美等内容进入演出舞台;演出活动不得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失德失范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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