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签署“安全设备法”,加强限制华为中兴(2)

2021-11-12 09:22     观察者网

报道称,为了对中国通信设备公司进行“围追堵截”,2019年5月,时任美国总统的特朗普就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禁止美国公司使用“构成国家安全风险的公司制造的电信设备”,并将华为公司列入了贸易“黑名单”。

去年6月末,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发布声明,正式将华为和中兴列为所谓“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企业,禁止美国电信运营商利用政府补贴基金采购华为和中兴的任何设备。华为和中兴随后向FCC提出请求重新考虑“将该公司列为美国通信网络国家安全威胁企业”决定,然而均遭其驳回。

华为方面当时还表示,对FCC投票通过禁止运营商使用联邦补贴资金购买华为设备的决定表示反对。FCC的此项决定基于片面的信息及对中国法律的错误解读,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华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不仅违反了立法的正当程序原则,也涉嫌违法。

今年3月,根据《2019年安全和可信通信网络法》,FCC宣布将华为、中兴、海能达、海康威视和浙江大华5家中企列入“黑名单”。但是,上述规定仅适用于使用联邦资金购买的设备,如果用民间资金或非联邦政府资金购买“黑名单”企业的设备,该设备仍可使用。

路透社曾报道称,新法案旨在堵住这一“漏洞”,不让任何华为和中兴等“中国政府支持的公司”的设备进入美国的电信网络。

面对美国对中国通信公司的打压,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10月28日表示,中方注意到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决定取消中国电信公司在美电信运营牌照。美方此举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国家力量,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恶意打压中国企业,违背市场原则,破坏双方合作氛围,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发言人还提到,中方经贸团队已就此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美方应立即纠正错误做法,为在美投资经营的企业提供公平、开放、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方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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