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了房交了钱,结果房子却成别人的了,河南一女子遇上一房二卖

2021-11-11 09:30     潇湘晨报

选了房,交了钱,结果房子成为他人的了······当初开开心心买房的陈某甲,万万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糟心事”。

不过,陈某甲最近一扫烦愁,因为他的问题在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法院的帮助下彻底解决。

11月10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始末。

2013年2月,陈某甲与陈某乙签订合同,约定以27万元的价格购买陈某乙所开发的一套房屋A01,并累计支付了24.8万元的购房款。同时,在2013年7月,双方就购房尾款再次约定——待房屋实际交付、饮用水到位后支付,此后陈某乙也一直未能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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