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追加20万彩礼,男子持刀连砍未婚妻70刀(2)

2021-11-09 16:48     大同政法

叶芳又怎会妥协,还帮他说好话,这让许俊气愤不已,一气之下的他便将这婚给退了;既然不能结婚,那总不能人财两空吧,于是许俊便去找叶芳要回自己之前给的20万彩礼钱,两人婚姻告吹,许俊拿回彩礼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没想到叶家根本不愿意退还,还说许俊悔婚让自己女儿的名誉受到了损失,这20万就是给女儿的补偿费,不可能退还给他。

叶家的这一举措,彻底地将许俊激怒,这不就是明摆着要坑他的钱吗?那20万可有一半是借了别人,老婆没娶到就算了,现在还要负债累累,这让他的内心发生了变化,失去理智的他准备对叶芳实施报复。其实叶芳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许俊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将自己的钱拿回,但奈何法律意识淡薄的许俊根本就想不到这一点,已经被愤怒蒙蔽双眼的他一心只想着找叶芳报仇,心中有了这样邪恶的想法,肯定就会付诸行动,于是就在2019年4月12日,许俊带着一把砍刀,骑着摩托车来到叶芳家中。直接冲上了二楼,来到叶芳的房间。

看到叶芳以后,他的愤怒到达极点,二话没说就举刀砍向了叶芳,连续挥砍70多刀,以此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最后将叶芳砍死在房间里。回过神来的许俊,看到床上叶芳血肉模糊的尸体,也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大错,于是回家后,他就将自己的行为,全部都告诉了自己父母,父母虽然担心儿子,但是劝说了他去自首。

许俊跟许芳原本并没有任何的仇恨,他会做出这样的行动,也是受到许家人的刺激才会产生对叶芳产生仇恨,他的杀害叶芳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中典型的复仇型杀人,犯罪事实清楚,犯罪主观意识明显,造成的后果严重,应当严惩,按照《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许芳拒还彩礼的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过错,且在案发以后,许俊有自首的情节,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许俊的父母也在案发后积极地筹钱对叶芳的父母进行经济赔偿,对于罪犯家属积极赔偿,在《刑法》也同样有规定,可以进行一定的刑罚减轻。

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许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了一笔彩礼,闹成一般地步,又是何苦了,婚姻本该是神圣的,现在却被这些所谓的钱财给束缚。衷心地希望以后这样的事件可以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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