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男子被打案19年无结论”续:打人者今年被行拘10天(2)

2021-11-03 14:31     澎湃新闻

2021年7月19日,澎湃新闻从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针对黄国富案,目前莆田市、秀屿区两级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目前仍在调查当中。

几天后,黄国富从莆田公安相关人员手中拿到18年前的人身伤害重新鉴定书,委托鉴定单位为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区分局。

莆田市第一医院2003年9月10日开具的鉴定意见中称:“(黄国富)在伤后一个月出现发作性四肢抽搐及口吐白沫等症状(有两旁证人及当地派出所证明),2002年12月2日及12月30日两次脑电波检查有轻度异常改变,且受伤前无癫痫发作史,综上所述,该伤者存在外伤性癫痫的可能。”医院建议,进行脑MRL及ECT检查,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再行鉴定。

2003年,莆田市第一医院曾开具鉴定书称,黄国富存在外伤性癫痫可能,建议检查后再鉴定。

“如果认定癫痫就是重伤,达到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的标准。医院也倾向于认定我是被打癫痫,也建议再进行鉴定,而我却根本不知道这个结果,更没收到派出所重新鉴定的通知。”黄国富说。

近日,黄国富拿到了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2021年7月2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显示:现已查明2002年10月21日晚,张成宇在秀屿区平海镇原平海税务所,因纠纷张成宇将黄国富殴打致伤。以上事实有张成宇的称述和申辩、黄国富的陈述、伤情鉴定结论、黄国富就医佐证材料等证据证实。决定书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决定对张成宇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期限为2021年7月23日至8月2日。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