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狱警“借”走60万,出狱后讨要无果!监狱:他早已辞职

2021-11-02 11:51     河南商报

一名狱警在一个罪犯服刑期间,给罪犯写下了一张金额为60万的欠条,但在这名罪犯刑满释放后,想要讨要这60万欠款,却一直没有结果。

欠条的持有者为今年55岁的阮锦洪。

阮锦洪称,他在2007年因犯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因对一审判决不满,他提起上诉,但法院未启动二审程序,之后他在监狱中又不断控告和申诉。

阮锦洪说,在此期间,狱警徐某胜找到了他的家人,并从其父母处拿走60万,称可以提供帮助,但对方从未告诉过他。他偶然在同父母通电话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并找到徐某胜,对方给其写下了60万的欠条。

2020年,阮锦洪出狱,他向徐某胜索要60万欠款,但已经无法找到其本人。

针对此事,广东省四会监狱今年6月出具公函称,徐某胜早在2013年已经辞去公职,四会监狱已对徐某胜已无管理权限。

10月29日,四会监狱一位负责调查此事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事还在依法依规调查之中。其同时确认,接到举报后其曾找到徐某胜做过笔录,徐某胜目前未被采取任何措施,同时监狱方面已经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监狱所属地的广东省肇庆市纪委监委。

同时,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6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对阮锦洪所称当年未保障其上诉权一事作出再审决定。法院方面称,原审未将案件移送二审审理,致使其上诉权未得到保障,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理,决定将该案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狱警狱中给罪犯写下60万“欠条”

阮锦洪今年55岁,广东佛山人。

2007年3月29日,因涉嫌犯罪,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其判刑。

判决书显示,香洲区人民法院认定阮锦洪犯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23万元。

阮锦洪称,在庭审时他就对指控罪名不认可,“仅凭几份证言证词就定罪”,收到一审判决后,他立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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