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壹刀:小心,别成了通敌卖国的帮凶

2021-11-02 09:30     环球时报

小心那个“大陆北方网友”!

解放军报新媒体账号“钧正平”11月1日在社交媒体发布了有关这个话题的一个帖子,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和议论。

起因是近日我国家安全机关公布了三起间谍渗透危害重要数据安全的案件,“大陆北方网友”只是网友口中的一个代名词,他们看似是在社交媒体上与你火热地讨论军事、武器知识,分享航空、海洋知识的网友。而背后实际是伪装很深、很具有迷惑性的间谍,以及一些台湾“网军”人员。

别以为间谍离你很远,他们可能想从你身上套取关于我国经济运行、科技发展、国防军事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然后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形成有价值的情报。

今年的11月1日,是我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的第七个年头。

在这七年里,间谍人员,尤其是那些通过网络活动的间谍人员,越来越善于伪装。而且他们把目标越来越多地盯向了大陆普通网友,他们则经常以“大陆北方网友”的形象出现。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并不清楚,概念上似是而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包含五种:

第一种,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活动。

第二种,是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第三种,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第四种,是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第五种,是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那些间谍人员及其活动通过五花八门的手段,在各个领域展开。

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是,据《环球时报》披露,某海洋公益组织近年来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在我国境内设立海洋垃圾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数据等敏感数据并向境外提供。

该海洋公益组织发布的“研究报告”

2021年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前,这家打着“海洋公益”旗号的组织,在我国基本覆盖自北向南海岸线,辐射了南海、东海、黄海、渤海区域。其中,有22个监测点靠近军事目标,直接威胁我军事安全。

看看,这还是“海洋公益”吗?

2019年6月,我国家安全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该群众在参加一次海洋公益论坛期间了解到,这家海洋公益组织在我国境内沿海城市设立海洋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数据。

该组织要求合作机构在选择监测点时提交详细经纬度、地理信息等数据

这家组织负责人对各监测点有关人员撒谎说,“这是国家有关部门需要的数据,所有监测数据均为官方搜集和使用”,然后要求各地监测点每两个月向该组织上报“监测数据”。

但是,当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核实后发现,有关部门从未接受过这家组织提供的数据信息。

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家组织还有着复杂的境外背景:自2014年以来,持续接受20多家境外机构资助;在2018至2019年这一年多时间里,就接受了200多万元境外资金,其中只有一笔资金向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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