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或多半年假期!一地明确(3)

2021-11-02 09:15     半岛晨报

四川:子女三周岁以下,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

9月29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四川攀枝花:二孩、三孩3岁以前每月奖500元

7月28日,四川攀枝花公布《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吉林:设立育儿假,奖励边境线新生儿家庭

9月28日下午,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三孩政策”正式落地。其中,明确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完善促进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增加有关假期的条款,支持设立父母育儿假,延长产假及护理假。对边境线一定范围内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贵州:三孩纳入医保,3岁以前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

9月28日,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消息,贵州日前出台了《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将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

9月26日至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贵阳举行。会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提出,设立父母育儿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湖北武汉:三孩纳入医保,男职工15天护理假

9月27日,据武汉市医保局消息,为支持三孩政策落地实施,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纳入武汉市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同时,按规定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同步纳入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如果夫妻两人都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安徽:婚假产假延长,6周岁以前父母每年各10天育儿假

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就《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江苏:就业帮扶生育多孩女性

9月26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草案在促进公平就业部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响应国家政策生育多孩的女性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给予就业帮扶和政策支持。

河南:生育三孩纳入医保

8月26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胎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各地要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同生育一孩、二孩规定,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广西:生育三孩纳入医保

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天津:报销三孩生育医疗费用

8月9日,天津医保局正式发文,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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