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的车位被法院查封?600多名业主懵了(2)

2021-10-28 13:46  半岛晨报

开发商称“案情不方便公开”

10月21日上午,旺达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南国早报记者称,经请示公司领导,领导的意见是“这个案子不方便公开报道”,不能透露更多信息。

10月27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2016年,融晟·公园大地的600多个车位就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登记在旺达公司名下,之后未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今年9月,该中心接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查封通知。旺达公司与其他企业因债务纠纷引发诉讼,其他企业查到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这些车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该中心遂依法查封了这600多个车位,进而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业务。

▲9月中旬,业主们从12345平台得知自己所购买的车位被法院查封。

对于这些车位涉及的抵押情况,该中心表示不便对媒体公开,利害关系人可携车位的购买合同及身份证,到南宁市民中心3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查询。

当天下午,业主黄先生前往查询,得知自己2017年购买的车位,至今“权利人”仍是旺达公司,而旺达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将车位抵押给了一家小额信贷公司,目前仍处于抵押状态。

▲10月27日,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向业主黄先生提供的查询结果显示,他所购买的车位已被开发商抵押给小额信贷公司。

法律人士分析,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17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和冻结。融晟·公园大地的业主可依据此条规定,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