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未回、电话不接!员工因奶奶住院请假5天未获批,擅自休假遭开除,要求公司赔偿近16万,法院会怎么判?

2021-10-27 09:23     每日经济新闻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除合理安排工作外,应对员工的合理请假事由作出人性化的安排。若请假未获批准强行休假,算旷工吗?贵州一家公司员工就这样做了,还与老东家闹上了法庭。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13日,张某入职贵州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张某在销售部门销售岗位工作,职务为职业顾问,合同期限至2022年1月12日。此外,双方还约定:员工请假程序需按照公司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张某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假人销假,未经批假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凡连续旷工三日者,一概以违纪辞退,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019年12月14日,因张某奶奶生病晕倒住院,其发微信向部门领导经理请假5天,由于假期长,经理无审批权限,告知张某需向公司公司监事请假,张某随即向监事电话请假对方没有接听,发微信请假未获回复。

2019年12月19日,公司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理由为张某未履行请假手续,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6日擅自离岗至今未归,公司多次与张某联系均无法联系,已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决定于2019年12月16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张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雇,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

张某向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000元;判决公司支付拖欠的提成工资:92458.09元;休息日上班的工资28689.44元等,合计155342.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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