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存侥幸,想捕捞一些河鱼尝鲜,没想到触犯法律,落入法网,受到法律制裁,后悔莫及。”10月21日,被永州市新田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陆某后悔地说。
近日,陆某使用电鱼工具,在新田县日西河骥村河段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骥村派出所民警抓获。
10月20日中午,新田县公安局骥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日西河骥村河段电鱼。骥村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看到河中有一名男子正在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立即向男子喊话,将其叫到岸边。
民警指出该男子使用电鱼工具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场收缴其电瓶、逆变器、电线、竹竿、网兜等非法捕捞工具,查获违禁渔获物,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