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苏定伟
这是一个马拉松式的故事,已从江西赣南师大科技学院毕业多年的女大学生黄巧珍一直在多个平台控诉,向多个部门反映,自己大二那年被任课老师戴某标下药性侵,同时参与性侵的还有学院领导方某明。
多年后,戴某标已在广州从化一所职业技术学院任教。今年4月6日,黄巧珍追踪而至,闯进戴某标的课堂大吼“强奸犯”。 10月21日,戴某标状告黄巧珍名誉侵权一案在广州从化法院开庭,要求黄巧珍删除网上有关强奸言论,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女子控诉:读大二时被院领导及任课老师性侵
2006年,时年20岁的黄巧珍是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一名大二学生。黄巧珍一直在多个平台控诉称:当年4月18晚,任课老师戴某标给她下药后,叫来学院领导方某明,方、戴二人先后性侵自己。 当年4月23日,她在学校割腕自杀,学校送到医院抢救。4月30日,学校带她去报案。 当年五一大假期间,黄巧珍的10多个家人在学校将戴某标围住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