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郭美美一审获刑两年六个月

2021-10-19 04:43     网易

网易娱乐10月18日报道 2021年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上海铁检院对郭美美提起公诉 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澎湃新闻7月16日报道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依法对郭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集中公诉。

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郭某某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澎湃新闻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郭某某系郭美美。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食用者会产生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法分子抓住部分爱美人士想迅速瘦身的心理特点,大肆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咖啡、糖果等减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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