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外婆获赔16万“带娃费”!网友:没毛病(2)

2021-10-18 03:06     新闻坊

苏某辩称,承诺书由李某一人出具,且内容明确表示该笔费用由李某支付,应系李某的个人债务,不应由其支付。李某辩称,其一家三口与岳父岳母共同生活,其与苏某照顾岳父岳母,是一个相互照顾的过程,其无需支付岳母主张的照顾小宝的劳务费。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方某并无义务带娃,且承诺书算是一种合同,一审判决李某支付总计16万多元带娃费。李某不服判决上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则新闻在16日还上了热搜后,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对此纷纷表示:自己承诺的,该给,没毛病!

对带娃费,坊友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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