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
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整体性、连贯性,系两辆机动车相撞造成第三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一起交通事故,而非两辆机动车分别与第三人相撞造成的两起交通事故。
本案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而不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争议二
袁某对叶某的死亡后果是否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
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整体性、连贯性,系两辆机动车相撞造成第三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一起交通事故,而非两辆机动车分别与第三人相撞造成的两起交通事故。
本案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而不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争议二
袁某对叶某的死亡后果是否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