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13名中管干部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1-10-14 22:13     新京报

10月14日,《人民法院报》刊发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王晓东的署名文章《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实现职务犯罪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章披露,2018年至2021年6月,全国法院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8821件,生效判决56388人。其中,共对11529名腐败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适用率达20.4%,较之前五年提升了两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对腐败犯罪持续从严惩治的鲜明立场。严肃惩处渎职犯罪,着力清除腐败滋生土壤。2018年至2021年6月,全国法院依法审结渎职犯罪案件8262件,生效判决10238人,有效遏制了渎职犯罪的高发态势。

在审判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是高质量完成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结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67件,判处无期徒刑13人,并对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判处死缓并终身监禁,严厉惩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坚决惩治扶贫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着力打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最后一公里",一批中饱私囊的基层腐败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将反腐败斗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公职人员腐败问题,依法从严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四是坚决惩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等一批违背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大搞权钱交易、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经济安全的腐败犯罪分子被依法定罪处罚。其中,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志性案件,被告人弃守金融风险底线,以稀缺金融资源为筹码谋取私利,仅个人受贿金额就高达人民币17.88亿余元,2021年1月29日,赖小民被依法执行死刑。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贪污贿赂犯罪数额最大的案件,也是自2008年以来首个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并执行的犯罪分子,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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